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

第5週:ERIC文摘報告--校長評鑑(Evaluating Principals)

校長評鑑設計的第一步為何?
校長評鑑制度的建立不能由上而下。Richard Manatt(1989)建議評鑑委員會的組成人數不要超過25人。Jerry (1987)則認為最好是12人組成一個委員會,其中有超過一半的成員是校長。委員會主要的目的在擬定評鑑計畫,提交給校長或是董事會討論並加以修訂。校長可經由制訂過程的參與和瞭解,來減輕其被評鑑時的焦慮和不安。
校長評鑑並非建立在一個理想的狀態之上。其關係到目標、長期計畫、工作表現等。形成性評鑑的表格能成為總結性評鑑的工具。評鑑要包含個人及組資的目標,校長針對此部分要密切注意。
這樣的評鑑雖然不能代表校長實際在工作上的表現,但依然能夠提供充足的意見和回饋給校長參考。

心得分享:
校長是學校大家長,是教學及行政的領航員,也是教育改革的推動者。校長樹立教育重點,決定價值取向,校長最重要的事,不在於個人的頭銜,而是他的責任,透過評鑑的歷程,可釐清校長角色踐行的結果,激發專業道德,不斷研究改進,創新發展。
過去主管教育行政機關,對於中小學校長辦學的成效,並未實施全面性、整體性、系統性及持續性的評鑑,最多僅止於年終考績或專案考績,或專案辦理校務評鑑,對認真努力、有為有守的校長,無法適時給予鼓勵與表揚;對辦學不力或不適任的校長,亦無法及時予以處理,以促其檢討及改進。
學校與企業一樣,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此刻,充滿多變與挑戰,觀念、科技及管理革命的交互影響,已經徹底改變學校原有的經營理念與策略,而績效評估、提升品質,及追求卓越,更成為校長經營學校的重要課題。
加上新修正公布的國民教育法,明定國民中小學校長改為遴選制,並採任期制,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,任期屆滿得回任教師。因此,未來國民中小學校長能否連任?遴選委員會將要檢視校長辦學優劣資料,而校長辦學優劣資料,勢必要經由評鑑才能較為客觀而具體的取得。
因此,為能持續且穩定地提升校長辦學的績效及品質,並提供校長辦學優劣的具體資料,校長評鑑制度的建構及實施,不但是一種趨勢,而且有其必要。推動中小學校長評鑑,茲事體大,衝擊不小,既有爭議,更有抗拒,如何妥善規劃、審慎實施及多方合作,將阻力減低到最低,俾能達成評鑑預期效益,促使校長不斷成長,導致學校持續進步,增進校園更為和諧,誠為評鑑單位、受評校長、評鑑人員、教師團體及家長會等,應認真思考的重要課題。

相關網址:http://www.ericdigests.org/pre-9219/principals.htm
僅供參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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